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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木材检尺规范及核算办法

2024-12-16 合作案例

  V=0.4902×L÷100 (3)原条的检尺长、检尺径按 GB4816-84《杉原条查验》的规则检量。 (4)原条材积数字都保存三位小数。 四、对 GB449-84《锯材材积表》的阐明 本规范适用于锯ຫໍສະໝຸດ Baidu产品的材积核算。 (1)锯材尺度按 GB4822.2-84《锯材查验 尺度检量》的规则检量。 (2)锯材材积按长方体体积公式核算,即:

  依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规范 GB4814-84《原木材积表》、GB4815-84《杉原条材 积表》、GB449-84《锯材材积表》核算得出的,供各部门的木材经销、木材检量等人员用 于迅速查定各类木材的累计材积数。 一、查定办法 (1)单根的或不满 10 根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一般锯材的材堆集计数,可直接从本 手册中别离查得。 (2)根数为 10 根、20 根、30 根……的整十位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一般锯材的材 堆集计数,可先相应查出 1 根、2 根、3 根……的材积数,然后将小数点右移一位(即扩展 10 倍)得到。 (3)10 根以上且带有个位数根数的原木、原条、特等锯材和一般锯材的材堆集计数,可先 得出整十位数根数的材积数,然后再加上直接查得的个位数根数的材积数而得。 二、对 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阐明 1、GB4814-84《原木材积表》的规则 本规范适用于一切树种的原木材积核算。 (1)检尺径直 4-12cm 的小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认: V=0.7854L(D0.45L0.2)²÷10000 式中:V——材积(m³); L——检尺长(m);

  V=L•W•T÷1000000 V——锯材材积(m³); L——锯材长度(m); W——锯材宽度(mm); T——锯材厚度(mm)。 五、对 GB198-63《原条材积表》的阐明 本规范适用于一切树种的原条材积核算。 (1)原条材积数字系按中心断面积公式打开而来,即:

  V=0.7854D²L÷10000 V——材积(m³); D——中心直径(cm); L——材长(m) (2)本规范所列材积表选用的原条中心直径规模为 6-50cm;长度规模为 3-35m。中心直 径按 2cm 进位;长度缺乏 5m 的按 0.5m 进位,自 5m 以上的按 1m 进位。 (3)本规范中所列材积数字一概核算至小数点以下第三位停止,第四位小数四舍五入。

  10 0.013 0.015 0.017 三、对 GB4815-84《杉原条材积表》的阐明 本规范适用于杉原条和其它树种的原条产品材材积核算。 (1)检尺径直 10cm 以上的杉原条材积由下式确认:

  D——检尺径(cm)。 (2)检尺径直 14cm 以上的原木材积由下式确认: V=0.7854L[D0.5L0.005L²0.000125L(14-l)²(D-10)]²÷10000 (3)原木的检尺长、检尺径按 GB144.2-84《原木查验 尺度检量》的规则检量。 (4)检尺径 4-6cm 的原木材积数字保存四位小数,检尺径直 8cm 以上的原木材积数字, 保存三位小数。 2、GB4814-84《原木材积表》中的附录(圆材材积核算公式)的规则 (1)检尺长超出原木材积表所列规模而又不符合原条规范的特别用处圆材,其材积按下式 核算: V=0.8L(D0.5L)²÷10000 (2)圆材的检尺长、检尺径按 GB144.2-84《原木查验 尺度检量》的规则检量。 检尺径, 按 2cm 进级;检尺长的进级规模及长级公役答应规模由供需双方商定。 (3)缺点极限及分级规范由供需双方商定。 (4)当地煤矿用的坑木材积按下表核算: 检 尺 径(cm) 检 尺 长(m) 1.4 1.6 1.8 材 积(m³) 8 0.008 0.010 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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