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早报南宁讯(记者姜锋)按规定,今年8月1日起,林农办理木材运输证时,不再需要出示木材检尺码单,但桂平市林业局并未严格执行规定(详见本报10月18日A8版)。自治区林业厅11月4日表示,该厅将下文要求各市、县林业行政主任部门严格贯彻落实规定,并将派督查组督办。
针对桂平林农办理木材运输证还要到私企交钱领《申请表》的事,自治区林业厅11月4日复函称,兴林公司作为木材检验机构,如果在没有与林农达成提供中介服务协议并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在林农领取《申请表》时强行收取中介费,是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该《申请表》应该由林业行政主任部门免费提供,或者由申请人依规定格式自行打印填写,不应指定由木材检验机构提供。
自治区林业厅将下文要求各级林业行政主任部门认真贯彻落实新规,明确《申请表》的发放和领取方式由林业行政主任部门在乡镇林业站、林业局和政务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免费发放。该厅还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市、县展开专项督查。关于桂平市林业局的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希望物价部门介入调查和处理。
自治区林业厅还指出,在申办木材运输证环节,取消的是提交木材检尺码单,并非检尺行为本身。取消检尺码单后,木材所有人申办运输木材的树(材)种、规格、数量等,由木材所有者自行确认,对所申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因申报情况、数据不实而引发的违法运输木材所造成的法律后果。也就是说,林农能自己检尺,或请朋友帮忙检尺,也可以花钱请人检尺,无论检尺人是不是具备资质都可以,但只要按运输证运输木材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