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铲除各类危安危险危险,继续保护社会安全安稳,榕城公安始终保持对涉枪爆涉刀具违法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全面清查收缴枪爆物品、控制刀具。近来,东升派出所破获一宗不合法持有案,缉获、控制刀具等物品一批。
2023年4月下旬,东升派出所联合东升大街综治力气,对辖内的出租屋展开清查举动,在清查过程中,民警在龙石村一出租屋内抄获一名嫌疑人李某松(男,41岁,江西省人),现场缉获克己1把、克己弹弓枪1把、克己绷簧枪1把和匕首2把。经查,嫌疑人李某松在没取得有关部门颁布的持有和控制用具答应证明的情况下,在网上购买匕首2把及购买零部件克己、弹弓枪和绷簧枪各1把。4月28日,李某松因持有、控制刀具被处以行政拘留五日并处分款伍佰元。经送技术部门判定,李某松克己的绷簧枪和具有功能。5月11日,李某松因涉嫌不合法持有罪被我局刑事拘留。
私自持有、控制刀具是违背法律规则的行为,如私自持有、控制刀具的,应自动上交公安机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则,违背办理规则,不合法持有、私藏、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发现涉枪涉爆违法犯罪头绪的,公安机关鼓舞大众进行有奖告发;对已持有,自动自首或许上交的,能够依法从轻、减轻、革除处分或许不予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 一百三十 条规则,不合法带着、弹药、控制刀具或许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许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