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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GVC升级的本地化路径


  20世纪8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跨国企业主导的全球价值链(Global Value Chain,GVC)在全球范围铺陈开来,中国凭借“人口红利”等低成本优势慢慢的变成为国际制造大基地。低端要素嵌入易使中国企业受到跨国公司的控制和挤压进而被低端锁定,获 益有限一个典型的例子是 iPhone 手机,Xing 和 Detert(2010)发现在中值(Domestic Value Added,DVA)(即企业出口中扣除进口中间品的部分)或出口国内附加值率(Domestic Value Added Ratio,DVAR)(即 DVA 占企业总出口的比重)来衡量各国企业的真实贸易利得和国际分工地位(Koopman et al.,2012,2014;国这样的新兴经济体实现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产业体系转型和出口竞争力重塑的焦点所

  在中国不断融入全球价值链的同时,国内产业集聚也迅速启动,这使得中国企业既处于全球价值链层级型的生产体系中,还处于国内产业本地化大规模集群的生产环境中。产业集聚作为生产、交易、协调的一种本地化市场组织形式,能够最终靠链接生产单元间错综复杂的社会网络降低交易成本和不确定性,加速要素流动和共享,促进知识创造和应用(Maskelland Lorenzen,2003),进而对置身集群中的企业产生显著的外部经济或溢出效应。Marshall(1920)最早提出集聚外部性并将其归纳为 3 个方面:劳动力蓄水池(labor pool)、中间投入共享(input share)和知识技术溢出(knowledge spillover);同时,对于金融体系不完善的发展中国家,Long 和 Zhang(2011)提出并检验了产业集聚通过商业信用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的外部性渠道。在国内产业集聚深化和全球价值链嵌入的互动过程中,一个需要我们来关注的问题是:产业集聚对身陷层级型、俘获型 GVC 的中国企业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率会产生何种影响,中国企业能否依托本地化大规模产业集群进而摆脱对国际生产网络的过度依赖以提高自身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率?若能,背后的作用机制和具体实现路径又是如何?对以上问题的解答有助于探索中国企业 GVC 升级的本地化路径和内在动力。为此,本文首次将表征本地化生产体系的产业集聚与衡量企业在GVC 中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中,利用 2000~2007年中国工业公司和海关微观数据对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探讨,研究根据结果得出:产业集聚明显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出口 DVAR,而包含劳动力蓄水池、中间投入共享、知识技术溢出3个方面的马歇尔外部性和集群商业信用引发的融资外部性通过提升公司成本加成和降低国内中间品相对价格②是其重要的作用机制。最后,从微观企业和中观行业两个层面对企业出口、中间品进口的规模效应和企业加工、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进行了分析,发现产业集聚对企业出口 DVAR 的促进效应并未以缩减企业进出口规模、牺牲全球化为代价,更多地是通过引发企业由低出口DVAR 的加工贸易方式向高出口DVAR的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为具体实现路径;行业出口 DVAR的动态分解显示,企业贸易方式转变引致的结构效应对行业出口DVAR增长的贡献超过 50%,而且这种结构效应还是产业集聚促进行业出口DVAR增长的重要方法。以上结果意味着产业集聚在扩大中国企业对外参与规模的同时,构筑的本地化生产体系及其释放的集聚外部性有助于企业逐渐改变对外部资源和国外市场的过度依赖,提高了其有效整合进口中间品以创造更多附加值的能力。总的来说,本文研究证实了产业集聚可当作中国企业GVC升级的本地化路径。

  本文的研究与以下3个方面文献有关:第一是关于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的测度及其决定因素的研究。近年来,全球价值链分工的兴起使得测算贸易利得和国际分工地位的指标更多地考虑了这种分工形式,其中被广泛认可和使用的指标是出口国内附加值率。现有文献主要从宏观产业和微观企业两个层面对中国出口DVAR 进 行 测 度(Dean et al.,2011;Koopman et al.,2012,2014;Upward et al.,2013;张 杰 等 ,2013;Kee andTang,2016),还有学者逐渐关注企业层面出口 DVAR 的驱动因素,一致认为外商直接投资、中间品关税减免和人民币汇率升值是驱动中国企业出口 DVAR 变动的主要的因素(张杰等,2013;Kee and Tang,2016;余淼杰、崔晓敏,2018)。不难发现,现有文献主要聚焦于对外开放的外部因素,鲜有文献从统筹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视角解构本地化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 DVAR 的关系,进而探索中国企业 GVC 升级的本地化路径和内在动力。第二是关于产业集聚对企业出口影响的研究。目前国内外学者已对该话题进行了颇多有益的理论和经验探讨,一致认为产业集聚释放的集聚经济促进了企业出口,比如 Greenaway 和 Kneller(2008)对英国、Koenig 等(2010)对法国以及Long和Zhang(2011)、佟家栋和刘竹青(2014)、文东伟和冼国明(2014)、马述忠和张洪胜(2017)对中国的研究。然而,这些文献均未对产业集聚的外部性渠道进行解构继而探讨其中的作用机制。更重要的是,他们均关注产业集聚对企业出口总量指标的影响,但正如前文所指出的,在全球价值链分工体系下,贸易总量指标已无法真实反映企业的贸易利得与国际分工地位。第三是关于全球价值链与地方产业集群升级的研究。该类文献主要是采用案例分析法,如刘奕和夏杰长(2009)对北京和深圳创意产业集群的研究表明,以掌握核心价值创造环节的方式嵌入市场型 GVC 的地方产业集群较容易实现升级,而以低端生产制造环节的方式嵌入层级型 GVC 的地方产业集群在升级过程中会遭到价值链领导者的阻碍而被“低端锁定”;王益民和宋琰纹(2007)通过对内地台商笔记本电脑产业集群的案例研究后发现,在层级型 GVC 生产网络中,依附价值链领导者全球战略意图的产业集群较难实现能力提升与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进而引发当地集群的“升级悖论”。这些研究意味着产业集群能否在 GVC 参与过程中实现转型升级重点是集群中的企业在 GVC 中的分工地位,因此,破除“升级悖论”可能更重要的是探讨在依赖外部生产网络没办法实现价值链升级的情况下,集群内企业是不是能够通过本地化生产网络提升 GVC 分工地位和贸易利得。

  与以往研究相比,本文的贡献可能在于:第一,研究视角上,立足于国内与国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统筹大局,首次较为系统地考察了表征本地化生产体系的产业集聚与衡量企业在 GVC 中贸易利得与分工地位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率之间的关系,这对于中国亟须探索通过本地化路径和内部动力实现企业 GVC 升级具备极其重大的政策价值;第二,指标测度上,在综合借鉴 Upward 等(2013)、张杰等(2013)、Kee 和 Tang(2016)构造的企业出口DVAR 指标的基础上,使用世界投入产出数据库(WIOD)进一步处理了企业间接进口和返回增加值问题,相较而言,可能更为合理、准确;第三,本文构建和检验了产业集聚释放的马歇尔外部性和融资外部性通过企业成本加成和国内中间品相对价格影响企业出口 DVAR 的理论机制,这可能为今后的研究展开提供了重要的集聚机制检验范本;第四,本文还从微观企业和中观行业两个层面对企业出口、中间品进口的规模效应和企业加工、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的具体实现路径作了解读,尤其是在中观行业层面上利用 Baldwin 和 Gu(2003)的分析框架对行业出口 DVAR 进行动态分解,量化了企业贸易方式转变引致的结构效应对行业出口DVAR 增长的贡献,并揭示了这种结构效应是产业集聚促进行业出口 DVAR 增长的重要方法,这加深了对产业集聚作为企业 GVC 升级本地化路径内涵的理解。

  本文研究目的是考察产业集聚对企业出口 DVAR 的影响,参照已有文献的研究成果,将基本计量模型设定为如下形式:

  其中,下标i、j、k和分别表示企业、产业、地区和年份;被解释变量DVAR表示企业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率,其数值越大,表明企业创造出口产品附加值的能力越强,在GVC中的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越高(Koopman etal.,2014);agg表示产业集聚,是本文的核心解释变量;X表示控制变量的集合;vi和vt分别表示企业固定效应和年份固定效应;ε表示随机扰动项。

  中国企业虽然在 GVC 中广泛参与,但往往过度依赖国际生产网络,造成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很低,因此探索企业 GVC 升级的本地化路径成为中国全球价值链地位攀升、产业体系转型和出口竞争力重塑的关键。本文首次将表征本地化生产体系的产业集聚与衡量企业在 GVC 中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利用 2000~2007 年中国工业公司和海关微观数据对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之间的关系进行了较为系统地探讨。

  本文研究之后发现:表征本地化生产体系的产业集聚明显提高了中国企业的出口 DVAR,其中对一般贸易企业、私营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的作用更大。未解决产业集聚内生性可能会引起的识别困境,本文根据公司是否变更行业构造了准自然实验,得到了一致的结论。解构产业集聚外部性后发现,包含劳动力蓄水池、中间投入共享、知识技术溢出 3 个方面的马歇尔外部性和集群商业信用引发的融资外部性通过提升公司成本加成和降低国内中间品相对价格是产业集聚提升企业出口 DVAR 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机制。最后,从微观企业和中观行业两个层面对企业出口、中间品进口的规模效应和企业加工、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进行了分析,发现产业集聚对企业出口 DVAR 的促进效应并未以缩减企业进出口规模、牺牲全球化为代价,更多地是通过引发企业由低出口 DVAR 的加工贸易方式向高出口 DVAR 的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为具体实现路径;行业出口DVAR 的动态分解显示,企业贸易方式转变引致的结构效应对行业出口 DVAR 增长的贡献超过 50%,而且这种结构效应还是产业集聚促进行业出口 DVAR 增长的重要途径。

  本文研究证实了产业集聚可当作中国企业 GVC 升级的本地化路径,验证了以集群对集群策略在 GVC升级中的可行性,这对于中国新型开放体系的构筑和出口竞争力的重塑具有较强的政策含义。首先,中国企业虽然在 GVC 中广泛参与,但往往过度依赖国际生产网络,缺乏有效的内部组织协调,往往是单个企业对抗发达国家主导的整条价值链,因此易被低端锁定,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很低。在此背景下,中国要实现 GVC 升级,应逐步改变这种竞争模式,逐步向以集群对链条、以集群对集群的竞争方式转变,积极发挥中国地大物博的空间优势,构筑分工鲜明、良性互动的产业集群,作为支撑企业 GVC 升级的坚实后盾;其次,在构筑本地化生产体系过程中,需进一步打破区域行政性壁垒和地方保护主义,推动要素跨区域自由流动和空间集聚,全面释放产业集聚外部性;最后,应从根本上改变低端嵌入 GVC 的策略,逐步消除低端加工补贴,并将视角转向国内本土企业的培育,实施创新驱动发展,鼓励和激发本土企业自主创新与研发活力,增强本土企业创造出口附加值的能力,从而突破“俘获型”GVC 困局。

  摘要:本文首次将表征本地化生产体系的产业集聚与衡量企业在 GVC 中贸易利得和分工地位的出口国内附加值置于统一的分析框架,利用 2000~2007 年中国微观数据对产业集聚与企业出口国内附加值率(DVAR)之间的关系进行探讨。研究表明:产业集聚明显提高了中国企业出口 DVAR,其中对一般贸易企业、私营企业和东部地区企业的作用更大。解构集聚外部性后发现,包含劳动力蓄水池、中间投入共享、知识技术溢出 3 个方面的马歇尔外部性和集群商业信用引发的融资外部性通过提升公司成本加成和降低国内中间品相对价格是产业集聚 DVAR 促进效应的及其重要的作用机制。最后,本文还发现产业集聚提升企业出口 DVAR 并未以缩减企业进出口规模、牺牲全球化为代价,更多地是通过引发企业由低出口 DVAR 的加工贸易方式向高出口 DVAR 的一般贸易方式转变的结构效应为具体实现路径;由微观企业转向中观行业的分析再次佐证了企业贸易方式转变引致的结构效应是产业集聚促进行业出口DVAR 增长的重要方法。本文证实了产业集聚可当作中国企业 GVC 升级的本地化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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