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加工、处理或储存物质的容器或包壳结构的设备统称为容器,如能接受压力的容器、反应器、换热器等。
容器一般是由简体(又称壳体)、封头(又称端盖)及其附件(法兰、支座、接收、人孔、视镜、液面计)所组成。容器依据形状,容器主要有圆筒形、球形、矩形三种。
矩形容器由平板焊接而成,制作简洁,但承压才能差,只用作小型常压储槽。球形容量由数块弓形板拼焊而成,承压才能好,但由于安顿内件不便利和制作工艺杂乱,故一般用作内部定压力的大中型储罐。圆筒形容器是由圆柱形筒体和各种成形封头所组成,作为容器主体的圆筒,制作简单,装置内件便利,并且承压才能较好,因而这类容器被大范围的使用。圆筒形容器是用钢板卷制成筒体(也可采用无缝钢管做筒体),然后别离与平盖、锥形盖、椭圆形封头组成平底平盖、平底锥盖、椭圆形封头号立式、卧式容器。
1.平底、平盖容器。根本型式顶盖和筒体联接方式分不行拆(A型)和可拆(B型)两种,可拆型适用于容器筒体公称直径DN1200mm。不行拆公称容积(VN)0.06m3~8m3之间,公称直径40mm~2200mm之间,高度600mm~2600mm之间。
2.平底、锥盖容器。公积容积(VN)规定在10m3~80m3,公称直径(DN)在2000mm~4000mm之间,加入收藏 高度(H)在3000mm~6200mm之间。
3.90;无折边锥形底、平盖容器。顶盖和简体联接方式分不行拆(A型)和可拆(B型)两种,可拆型适用于容器简体公称直径DN1200mm。公称容积(VN)在0.06m3~8m3、公称直径(DN)400mm~2000mm、高度(H)450mm~2800mm。
4.90;折边锥形底、椭圆形盖容器。公称容积(VN)在0.06m3~8m3之间,简体公称直径(DN)在400mm~2000mm之间,简体高度(H)在400mm~2400mm之间。
5.立式椭圆形封头容器。公称容积(VN)在0.06m3~40m3之间,筒体公称直径(DN)在400mm~2800mm之间,筒体高度(H)在400mm~8000mm之间。
6.卧式椭圆形封头容器。公称容积(VN)在0.5m3~100m3之间,筒体公称直径(DN)在0.5mm~3000mm之间,筒体高度(H)在1600mm~15200mm之间。